2015年8月24日 星期一

【退稅】香港機場轉機退機場稅

【退稅資格】香港若當天轉機離境可退機場稅HKD$120

當天轉機的退機場稅不限任何航空公司,只要是當天轉機都可以帶著護照,登機證跟機票收據去出境大廳的退機場稅櫃檯退港幣120。
記得跟地勤人員要機票收據,記得帶進香港跟出香港的機票收據跟登機證,和進香港的證件。
▲一年內都可辦。但千萬不要讓登機證上的東西都模糊了,就不能辦了!"

參考香港民航局官網規定
http://www.cad.gov.hk/chinese/for_travellers.html#tax
a. 乘客可到民航處設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七樓離港大堂E行段的「飛機乘客離境稅」櫃檯申請退回現金。
申請時,須同時提交下列文件:
1. 繳稅證據〈即航空公司/直升機航運公司發出的機票正本/電子機票,列明已繳付香港飛機乘客離境稅〉
2. 上述離境航班的正本登機證 (只適用於航空公司乘客)
3. 有申請人姓名的正本船票 (只適用於乘船到香港轉乘飛機的乘客)
4. 支持提出豁免申請的有關文件
因櫃檯職員需時處理退稅申請, 乘客在辦理登機手續後, 請預留足夠時間辦理退稅手續。
b. 乘客也可選擇填寫「飛機乘客離境稅 - 申請退還稅款」表格連同一切所須文件於離境後四星期內寄回民航處申請。民航處在核實豁免權後便會郵遞支票給申請人。
【地址】民航處財務部收入組,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路1號民航處總部辨公大樓5樓

▲ 退稅的地方並非在管制區內,所以一定要入境才有辦法當場辦退稅。否則就只能回台後四星期內以郵寄的方式去辦。

【退稅申請書】http://www.cad.gov.hk/chinese/pdf/DCA216C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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